信陽市人民政府
關于辦理信陽學院A-06和A-09地塊劃撥用地
手續的批復
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:
《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辦理信陽學院A-06和A-09地塊劃撥用地手續的請示》(信自然資審〔2021〕65號)收悉。經研究,批復如下:
一、A-06、A-09地塊位于浉河區金牛山辦事處新七大道南側,電商產業園二期的西側。A-06地塊面積11503.93平方米,屬已經省政府豫政土〔2017〕276號文批準征收的新增建設用地。A-09地塊面積217150.01平方米,屬原信陽學院已辦理不動產登記的地塊 (豫(2021)信陽市不動產權第0001627號,豫(2021)信陽市不動產權第0001629號)。
二、2019年6月19日,信陽市浉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出具了《河南省企業投資項目備案證明》(項目代碼:2019-411502-83-03-029178)。
三、2021年2月22日,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對該建設項目核發信自規條字2021第1020號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及紅線圖。規劃土地用途為高等院校用地,容積率小于或等于1.0,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25%,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60米,綠地率大于或等于40%,其它規劃要求詳見建設用地規劃條件。
四、2021年5月21日,浉河區人民政府出具了《關于辦理信陽學院原校區及周邊用地A-06和A-09地塊國有劃撥用地使用權證的函》(浉政函〔2021〕66號)。A-06地塊已達到凈地條件。2021年7月2日,信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轄區分局與信陽學院簽訂了的《收回國有存量土地協議》。
五、河南省教育廳已于2016年12月29日出具信陽學院為非營利性民辦高等學校的證明。
根據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劃撥供地目錄》的相關規定,按照規劃同意收回信陽學院部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后,將228653.94平方米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劃撥給信陽學院使用,用途為高等院校用地。
信陽學院及時申請辦理注銷豫(2021)信陽市不動產權第0001627號、豫(2021)信陽市不動產權第0001629號不動產登記證書,并申請辦理A-06、A-09地塊不動產登記。
該宗地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,不得轉讓、出租、抵押。項目用地要嚴格按照高等院校用地的相關政策和《信陽市建設用地規劃條件》要求進行建設使用,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。
征地拆遷安置補償由浉河區人民政府負責具體實施。如出現權屬糾紛等信訪問題或發生經濟糾紛、法律責任由浉河區人民政府負責解決。
此復。
2021年8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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